150年以来 30年以来

2008年 中国改革开放30年
2009年 达尔文《物种起源》发表150周年

达尔文进化论的核心是,生物的存在服从四项原则,物竟,变异,遗传和天择。具备了前三条原则的生物有更大的生存优势。

物竟,是指生物不断地同自然界其他生命竞争,在竞争中有些物种由於具备某些优势和生存的因素,战胜对方而存活下来。这些因素很多,也因动植物而异。使动物优胜的素质可能是。力量,勇猛,体壮和体小,迅速,美丽,灵巧,或者是善於逼恶,善於安排食源,能忍受饥渴,不易受影响因素等,具有这些素质的动物能获胜,不具备者就自然失败,适者生存,不适者灭亡,这就是物竟的原则。
变异原则,是指动物的体格往往容易同原发生差异,因此出现异子和根肢不同德现象,神职植物表面上看起来相似,实际则不同,你根本找不到一对完全相同的树叶, 这些细微的差别构不成实质性的改变,当然,引不起人们的注意,可是时间一长,差别越加明显,逐渐形成一种新的物种。
遗传原则,是变异原则的完善部分,前面说到的变异就是由遗传因素从本岛末的转化,起初只是局部的,表面变异,而相当长的时间以后,就变成了实质的变异,出现了新的物种。
天择的原则,即整个进化学说在结论上所注重的原则,其核心是,遗传原则在传递变异的同时也把原本所具有的所有特性都遗传给了它的下一代,无论是物质特性或精神特性,不管是先天的或是后天,这些特性中积极的成分如,力量。健康。灵巧。也有消极的成分,如疾病,缺陷和不规则,这些有害成分的最终结局有两个,被积极的成分战胜而消失,或者胜过积极的成分而导致载体的毁灭,积极的成分则使其载体在生存的斗争中获胜,超众。

能够存活下来的物种,不是最聪明的,也不是最有能力的,而是对变化反应最快的


Qzone Post 2008-12-1 23:28 阅读(3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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