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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下乾上
無妄:元亨利貞,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
無妄,實理自然之謂。《史記》作“無望”,謂無所期望而有得焉者,其義亦通。爲卦自《訟》而變,九自二來而居於初,又爲震主,動而不妄者也,故爲無妄。又,二體震動而乾健,九五剛中而應六二,故其佔大亨而利於正。若其不正,則有眚,而不利有所往也。
《彖》曰:無妄,剛自外來,而爲主於內。動而健,剛中而應,大亨以正,天之命也。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無妄之往,何之矣?天命不佑,行矣哉!
以卦變、卦德、卦體言。卦之善如此,故其佔當獲大亨而利於正,乃天命之當然也。其有不正,則不利有所往,欲何往哉?蓋其逆天之命而天不佑之,故不可以有行也。
《象》曰:天下雷行,物與無妄,先王以茂對時育萬物。
天下雷行,震動發生,萬物各正其性命,是物物而與之以無妄也。先王法此以對時育物,因其所性而不爲私焉。
初九,無妄,往吉。
以剛在內,誠之主也。如是而往,其吉可知,故其象佔如此。
《象》曰:無妄之往,得志也。
六二,不耕穫,不菑畲,則利有攸往。
菑,側其反。畲,音餘。柔順中正,因時順理,而無私意期望之心,故有不耕穫、不菑畲之象。言其無所爲於前,無所冀於後也。佔者如是,則利有所往矣。
《象》曰:不耕穫,未富也。
富,如“非富天下”之“富”。言非計其利而爲之也。
六三,無妄之災,或繫之牛,行人之得,邑人之災。
卦之六爻,皆無妄者也。六三,處不得正,故遇其佔者,無故而有災。如行人牽牛以去,而居者反遭詰捕之擾也。
《象》曰:行人得牛,邑人災也。
九四,可貞,無咎。
陽剛乾體,下無應與,可固守而無咎,不可以有爲之佔也。
《象》曰:可貞無咎,固有之也。
有,猶守也。
九五,無妄之疾,勿藥有喜。
乾剛中正以居尊位,而下應亦中正,無妄之至也。如是而有疾,勿藥而自愈矣。故其象佔如此。
《象》曰:無妄之藥,不可試也。
既已無妄而復藥之,則反爲妄而生疾矣。試,謂少嘗之也。
上九,無妄,行有眚,無攸利。
上九,非有妄也,但以其窮極而不可行耳,故其象佔如此。
《象》曰:無妄之行,窮之災也。